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。为深入贯彻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不断绘就“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”新图景,丹徒法院全新打造【民生“徒”景】普法专栏,聚焦民生热点,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文;剖析典型案例,以生动故事传递法治精神;回应群众关切,以司法服务纾解急难愁盼。愿法治阳光照进柴米油盐的日常,书写万家灯火的美好生活。
“活干完了,钱就是拖着不给!”木工老王攥着皱巴巴的结算单,眉头拧成了结。三年前,老王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,接下了镇江某小区装饰工程的部分木工活儿。完工后,张某在结算单上签名并加盖某建设公司项目部印章,确定老王应得款项6万元。可张某支付4.5万元后便再无音讯,催款电话从“再等等”变成了无人接听。老王没办法,只好自己先垫付手下工人工资,再将某建设公司告上法庭。
“单子上盖着他们公司项目部的章,张某就是他们的人,我就该向公司要钱!”庭审中,老王边展开结算单边说。“张某不是我们公司员工,盖章没有法律效力,他和老王私下的账,跟我们公司无关!”某建设公司辩道。
眼看老王没有其他有力证据,而建设公司咬死与张某无关,承办法官曾纪雄决定先从公司背景和经营状况入手找些线索。法官翻阅了全市范围内被告公司关联案件,竟翻出公司“案底”。原来,建设公司因同一工程已多次被诉,庭审记录中赫然写着:“张某系我们公司材料员及结算员,工程款是从张某账上支付...”等内容。
铁证如山,第二次庭审中,看到调查结果的被告公司瞬间哑火。法院依法判决建设公司给付老王劳务报酬1.5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。老王心中的石头落了地。
可判决书到手好多天了,也不见公司付款,老王带着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之后,老王听说公司不仅不愿付款,还为逃避执行提出再审申请,他的心又悬了起来,担心这笔款遥遥无期。
“案子生效了,即使申请再审也不耽误强制执行,公司不仅会因此多掏利息和费用,还会信誉受损。这自砸招牌的事,你们要好好考虑。”承办法官得知公司态度后,主动联系负责人并一语点破利害,劝诫公司“守信才是长久之道”。最终,公司负责人叹道:“行,法官你说的有道理,我们不申请再审了,这钱还是赶紧付了好!”
“结案了事不是目的 ,案结事了才有意义。”老王收到转账短信后,激动地拨通了法官的电话,连连表达感谢,曾纪雄在电话这头宽慰道。
“小案”背后,藏着大文章。案子审理结束不是终点,让人民群众“心安”,才是司法的深意,而法律的温度,正在于让每一份付出都不被辜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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